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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创新激发经济新活力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之一
    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表明,改革红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红利,我国每一个经济发展阶段都伴随着体制和机制改革
    经济升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表明,改革红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红利,我国的每一个经济发展阶段都伴随着体制和机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回顾过去20年的经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取得成功离不开对四个问题的清醒认识。一是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二是多样和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这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所在;三是国家对财税、货币政策以及产业发展方向的调控,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四是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建立其上的有序竞争,这是市场经济的制度保障。
    我国经济的成功,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面临诸多的制度和经济瓶颈,单靠市场力量无法克服。比如,发展中国家早期都普遍缺少资金,此时由国家把资金集中起来并投入到有限的领域,就是一个正确的选择。通过较为集中的金融体系,我国实现了快速的资本积累,国民储蓄率一直保持在30%以上,过去十几年间更是达到40%以上。通过资金的集中使用,我国迅速完成了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的升级换代;通过政府的产业政策,我国在航天、重化工业和某些生物技术等重要领域实现了对发达国家的赶超;通过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我国地方经济的活力也得到空前的加强。
    然而,过去20年的实践也使我们看到了政府和市场之间边界的模糊不清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过多、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参与过多。正如经济发展有其阶段性一样,政府的职能也有阶段性。接近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后,我国的下一个目标是避免中等收入陷阱、逐步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的提升带动经济增长。经验表明,持续的科技进步必须由市场主体来推动。技术创新成功与否,是一个随机事件,市场通过大范围的实验可以保证出现少数成功的案例;反过来,如果由政府主导,则相当于只能做少数实验,反而会降低成功的几率。美国之所以能够长期引领世界技术进步潮流,与其完备和灵活的市场体系密切相关。
    在技术赶超的道路上,我国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依靠制度确立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促进市场发育和经济升级。措施之一是减少事前审批和行业进入壁垒,以方便和鼓励企业进入新兴领域;措施之二是加强法制建设,从事后惩罚着手,惩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违规者;措施之三是政府逐步退出经济领域,不再直接参与经济运作,一些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也尽量外包给市场主体完成;措施之四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政府在经济上的行动范围,以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稳定。
    今年两会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启动了我国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国务院机构进一步精简,本届政府审批将减少1/3。这是完成政府职能转换、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步骤。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双双翻番的宏伟目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界定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是实现这个目标、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保证。
                                                      (作者:姚 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
                        有创新驱动,才能击水中流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之二
    在创新过程中,只有作为“软件”的创业创新文化重于设备厂房“硬件”,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国家意志”转化为“企业行为”,创新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需要转换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
    经济学认为,国家竞争优势的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即要素驱动阶段、投资驱动阶段、创新驱动阶段和财富驱动阶段。创新驱动是相对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的更高级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投入、大量资源消耗和大规模投资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方式和要素结构的转变,原有的人口红利、土地红利等优势开始减弱,使得原本依靠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的外延式、外生性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另一方面,过度依赖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的传统发展模式也扼杀了创新的动力。中国企业陷入低端产业的“比较优势陷阱”,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上处于弱势地位,从而抑制了产业转型升级,导致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全球价值链受控于人。
    实现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要改变对传统增长动力的过度依赖。这其中,包括过度依赖投资对增长的推动,出口和外资的外需拉动,廉价劳动力的要素驱动,过度依赖房地产的支撑,资源与环境的消耗,以及财富的非均衡增长等。
    改变上述“过度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转换增长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通过技术进步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创新驱动,从过度依赖人口红利、土地红利转向靠深化改革来形成制度红利,促进经济增长。创新是经济活力的一大源泉。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缓解资源环境“硬”约束,实现经济   从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型增长转变;有利于将创新活动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从外生性增长向内生性增长转变。
    在创新过程中,只有制度创新重于技术创新,人才激励重于技术开发,营造环境重于集聚要素,作为创新“软件”的创业创新文化重于设备厂房“硬件”,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国家意志”转化为“企业行为”,创新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调研发现,当前企业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条路是“向上走”,通过创新实现转型升级;另一条路是“向外走”,通过海外拓展实现走出去;如果不能“向上走”、“向外走”,那就只能“向下走”,残酷地被淘汰。
    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将自主创新的国家意志有效转化为企业行为,需要构建和完善以下五大机制。
    第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发挥人才在创新中“第一资源”的作用,鼓励创新型人才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内科研人员的薪酬待遇,造就一大批“顶天立地”的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第二,完善合作创新机制,灵活选择合作创新形式,实施有效的产学研合作,组建多样化的战略技术联盟,实现企业创新优势互补,获得持续的创新能力。第三,优化技术消化吸收机制,实现企业技术创新由重引进向重消化吸收的转变,摆脱“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推动企业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式创新。第四,完善创新引导机制,加强制度创新,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发展环境。创新需要政府营造“做实业能致富,创新做实业能大富”的良好环境,来引导企业自觉自主创新,使创新成为一种企业习惯。第五,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构建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股权投资体系,完善多层次“金字塔型”资本市场,以金融创新支持技术创新,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培育创新型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辜胜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武汉大学教授)
                         吹生结构性变革的种子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之三
    “种子”的萌芽、生长可能仅仅是一个小的偶然事件,但只要能够以积极的态度呵护它、培育它,便会生成一系列传导机制和“报酬递增效应”,最终发展为未来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中国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制造业中心。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结构性问题,例如,三次产业结构的不协调、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和需求结构的不合理。因而,对当前的结构性问题一定要有整体和科学认识,抓住结构调整的主导逻辑,实施积极主动的战略性调整。
    历史经验一再表明,结构性变革往往是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形象地讲,结构调整好比一颗引发新一轮增长的“种子”,隐藏在企业、产业和政府对外部环境变化的积极反应之中。“种子”的萌芽、生长可能仅仅是一个小的偶然事件,但只要能够以积极的态度呵护它、培育它,便会生成一系列传导机制和“报酬递增效应”,最终发展为未来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这种能够引发“报酬递增效应”的“种子”,我们称之为战略性调整,乃是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种子”能否破土而出,关键要看科技能否成功转化为驱动力。从经济增长的长周期来看,世界范围的结构性变革都是伴随着科技产业革命展开的,每一次都会引起新的主导产业的出现,以及新技术对原有产业的渗透和提升。这其中,科技新成果的产业化、特别是关键投入和新技术群的出现,正是变革成功与否的关键驱动力量。应当承认,中国在前一次科技产业革命中,只能立足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选择技术引进战略实施结构调整。这虽然使得“中国制造”快速融入全球价值链,却仅能在低端环节徘徊不前。
    当前中国经济的结构性障碍大抵与之相关。例如,在三次产业结构中一枝独秀的制造企业,只能从事加工制造活动,而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科技金融、设计创意、研发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上都分布在发达国家。例如,东中西部区域发展的不平衡,重要原因就在于东部沿海地区聚集加工制造活动,未与中西部地区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再例如,城镇化更多由制造业而非科技驱动,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发展的质量与效益。
    因此,率先启动和参与新的科技产业革命,应该作为中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心。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第五次科技产业革命的扩展期,与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第六次科技产业革命的导入期之间。针对新趋势,一个总的思路是:结构调整首先要准确识别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域,启动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构筑先发优势,然后利用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关键投入和新技术群,以此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生产型服务业。
    必须清楚,创新型企业在战略性调整中居于核心地位。但在中国,从事研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仅有少数供职于企业,结果导致企业普遍缺乏核心技术,科技成果产业化仅为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上的基础性作用。
    对政府来说,应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宽松的政策环境、更优惠的投资门槛,尤其是构建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不断降低其面临的高昂成本与风险。此外,我们近年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创新型企业常常以内需为产品导向,因此,在政府的规划与政策设计里,应当突出围绕内需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事实上,发展经济和追逐中国梦的“种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这粒“种子”就是现实经济中具有积极效应的小的、偶然的结构性变革事件。发现、推广和积极扶持这类变革,让创新活动为企业家所认识、接受,并且依靠再学习、再创新不断放大这种效应,这必将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强劲的动力。
                                            (作者:刘刚  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靠机制舞动调控“指挥棒”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之四
    30多年的“中国式调控”,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调控范式。今天强调所谓“机制化建设”,当是沿着这个范式的路径继续前行,运用“好的机制”呵护“好的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先后实施了七次成功有效的宏观调控。但调控中也出现过目标与手段的脱节,遭逢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困境,使扩大消费需求、抑制房价上涨等反复提及的目标收效甚微。一些时候,地方“打折扣、搞变通”不只事关法纪问题,更涉及宏观调控的科学化设计,比如目标的设置、手段的选择以及传导的机制。
    中国经济要“升级”,宏观调控也要有“升级版”,就必须按照十八大报告要求的,“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对调控实践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并上升为经常性的制度规定。
    调控目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地方执行的空间与市场反应的时间。“经济增长、价格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目标之外,我国还从国情和需要出发,把产业结构、人民生活、生态环境纳入其中。值得检讨的是,近年来目标的数量和内容有过多过细的倾向。按照经济学的“丁伯根法则”,调控手段的个数不应少于目标的个数。一旦调控层层分解、过于微观,下级承受的目标过多,能调动的执行手段势必捉襟见肘。为确认目标仍在宏观层面,留给各地足够的运作空间,有必要在目标选择机制上进行完善。
    另一方面,从目标选定,到动用手段,再到实现目标,存在一定的时滞与连锁反应。不把握好这一点,很可能导致调控时机的丧失。比如,货币发行量对刺激增长的效果,在美国要过6个月以上才能显现,在我国则很难说,但各种测量结果中最短的也要3个月。所以,目标更迭过于频繁甚至“一波三折”,会干扰市场合理反应的“时差”,冲淡调控的权威性及其特有功能。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亟须完善调控目标的设立与退出机制。
    目标确立后,手段的选择应与之配套,否则就会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被动局面。最近的例子,当属2010年底各地为完成节能减排,在几乎没有其他手段的情况下,只好选择拉闸限电,引发企业自行发电、进而导致柴油供应紧张。相比目标,调控手段更多受制于现实条件,可供选择的政策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多,有必要对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达成机制性规定,为地方贯彻调控目标提供必要的、正当的政策手段。
    在目标与手段相对配套的情况下,仍会听到“政策总是不兑现”的抱怨,这就可能存在传导机制不畅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策手段达成调控目标主要借助中间机制传导。此“媒介”其实并不在调控掌控之中,更多依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旨在抑制房价的“国五条”要真正落地,不仅看各地更低一层的实施手段,还取决于能否成功破解“阴阳合同”与“个税转嫁”等对策。让市场随着调控的“指挥棒”有效转动,需要更广泛的改革疏浚一切可能的阻碍。
    30多年的“中国式调控”,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调控范式。今天强调所谓“机制化建设”,当是沿着这个范式的路径继续前行,运用“好的机制”呵护“好的市场”,而非另起炉灶、推倒重来。更进一步,机制化建设还应升华为宏观调控体系的规范化。我们搞了30多年的宏观调控,至今没有一部约束、规范政府调控行为的“宏观调控法”,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依法行政必须依法调控,而让宏观调控有法可依,当务之急是将一般性规定转化为硬性的机制,为未来的立法做好扎实的基础性工作。
                                         (作者:刘瑞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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