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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信息联网还需有路线图

       近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3月17日《新京报》)
  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能够帮助住建部门掌握房地产投资的资金流向和楼市销售情况,为加强楼市宏观调控,制定房产税、空置税及限购等相关政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同时,实现信息共享后,更有望在相关部门审核低保资格、控制犯罪嫌疑人资产、制定城市规划、开展统计调研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尽管意义不容小觑,但住房信息联网政策却是知易行难。早在2010年下半年,住建部就提出要对40个重点城市的房地产交易、个人住房产权信息变更等进行实时监控。随后由于进展缓慢,不得不将时间延至2012年6月底。但直到2013年2月,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才最终完成,逾期8个月。而原定去年6月底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将扩展到500个城市的目标,也同样“难产”,至今联网城市只有60多个。如果照此速度下去,6年内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住房信息联网迟迟“难产”,计划时间节点一再落空,不仅导致这一制度难以早日发挥作用,也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形象。业内人士指出,住房信息联网在技术上没有问题,目前我国二级重点城市已全部实现与住建部技术性联网。只是各地数据仍处于“联而不通”的状态,只能查询本地信息,没有做到全国互通。究其原因,各方利益的激烈博弈,才是卡住住房信息联网的症结所在。
  对于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来说,住房信息联网触动了敏感的既得利益。一方面,政府担心,联网后有房一族无法在别的城市享受首套房优惠贷款及税收政策,异地炒房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进而影响到其赖以生存的“土地财政”。同时,住房信息联网,无异于变相的官员财产申报,一些官员害怕,自己名下大量来源不明的房产因此曝光,使之成为一封自我举报信。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需要,一些部门和地方有意控制和拖延,或是在上报信息时故意漏报瞒报,比如只统计主城区、漏掉新城区,只录入商品房,撇开自建房、保障房等,从而增加信息共享的难度。
  对于某些广大公众来说,则担心住房信息联网是否会泄露隐私。毕竟,住房往往是一个家庭最主要的财产,也是个人隐私最重要的部分,一旦信息泄露,流入别有用心者手中,后果不堪设想。去年,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广州“房婶”坐拥24套房产,就是当地房管系统工作人员违规查询并泄露了当事人的房产信息,导致其合法购房也被无端质疑。
  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不能只有时间表,更需要有路线图,给出清晰的实施路径。正如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所言,必须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专业化队伍建设及相应基础设备联网问题;二是各个城市间信息标准的统一和采集问题;三是信息提供者的配合问题;四是信息搜集后的合理使用和管理问题”。只有引入问责机制,厘清地方部门责任,完善制度,打消公众的焦虑,才能冲破重重利益羁绊,确保住房信息联网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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